根据共青团中央《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》和团广东省委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高校共青团改革自评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,现将我校共青团改革自评情况公示如下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公示期为10月20日-10月26日,如有异议请向团省委反映。
团省委监督邮箱:tsw_jiwei@gd.gov.cn
附件:1.yl6809永利共青团改革自评报告
2.广东高校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yl6809永利自评表
共青团yl6809永利委员会
2021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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